供养小孩或父母是否被视为赠与?

Brian@FangAssoci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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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8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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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小孩或父母被视为赠与

当你给付小孩或父母供养的时候,问题会出现,纳税人是否作出了一个赠与给小孩或父母。按照联邦赠与税法来说,所有给予抚养者的供养均被视为赠与,除非这是履行法律义务的供养,例如父母必须供养未成年小孩到18岁。

如果不是供养,便是赠与

如果你是没有必要和义务去供养你的成年小孩或父母,那么这是赠与吗?很明显,国税局认为是。在1981年之前,给予成年小孩或父母支付的医疗费用同样被视为需要课税的赠与。幸运的是,国会修改了法例,在1981年之后,直接给医疗机构支付的医疗费用或直接给学校支付的学费将不再被视为需要课税的赠与。不幸的是,国税局继续认为所有其他的给付将仍然属于是需要课税的赠与。税收条例82-89明确指出,新的法例仅适用于医疗费用和学费的给付。同时指出,当父母给予成年小孩支付房贷供款的时候,同样被视为是需要课税的赠与。几十年来,也没有发行过什么新的指引,然而国税局却从来没有给任何一个父母告诉他们,给小孩支付的大学开销是需要申报赠与税表的,况且食宿费,书本费,材料费和生活费等等这些费用远远超过每年赠与免税额的14,000。

如果是供养,也许不是赠与

如果这给付款项是需要履行法律义务的供养,这很有可能不是赠与。目前有30个州是要求儿女需要供养他们的父母,如果父母是很穷的,以及儿女是可以负担得起的。例如,加州一条法例申明,“如果一个儿女在她的能力范围内理应供养他的有需要的以及靠工作不能够维持的父母。” 有些州同时是需要供养成年小孩。例如,宾夕法尼亚州的一条法例规定,一个贫穷的人的儿女、配偶、或父母需要给他提供经济援助。

儿女必须供养父母

目前以下这些州是儿女必须供养父母的:AK、AR、CA、CT、DE、GA、ID、IN、IA、KY、LA、MD、MA、MS、MT、NV、NH、NJ、NC、ND、OH、OR、PA、RI、SD、TN、UT、VT、VA、WV。 国税局是否会跟随这些州的条例,在赠与税收方面不被视为赠与,这并不明确。因为这些州法例很少很少实施过,国税局将会辩驳说这不是州要求的供养。再者,在以前有一个加州旧案件,国税局拒绝跟随加州法例。至于在其他的州,因为供养不是法律要求的,因此,所作出的供养将是赠与。 成年小孩上大学 当你的成年小孩上大学的时候,当学费直接支付给学校的时候,这将不属于需要课税的赠与。但是,对于食宿费、书本费、材料费、汽车、以及其他费用呢?这些该是属于需要课税的赠与。

总结

父母或儿女供养他们的家里人是被视为作出了一个需要课税的赠与,除非他们是根据州法例的规定,是履行法律义务的供养。很多纳税人都不知道原来那么做,是已经作出了一个需要课税的赠与。至于大学的食宿费每年肯定是超过14,000,即便没有国税局的提醒,因为这不是他们的首要问题,这并不代表这不是一个赠与。当然,如果国会能够把支付房租、食物、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像学费和医疗费用那样不被列为赠与,那是最好不过的。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税务法定依据。具体操作,请咨询美国税务相关专业人士。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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